返回主站|会员中心|保存桌面|手机浏览
普通会员

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

社保五险代理、公积金代交、薪酬工资代发、职工劳动合同代签、劳务派遣、人事代理...

产品分类
  • 暂无分类
站内搜索
 
首页 > 供应产品 > 深圳社保深圳代理公司,代理深圳劳务派遣用工,深圳人力资源公司
深圳社保深圳代理公司,代理深圳劳务派遣用工,深圳人力资源公司
点击图片查看原图
产品: 浏览次数:6深圳社保深圳代理公司,代理深圳劳务派遣用工,深圳人力资源公司 
单价: 40.00元/个
最小起订量: 1 个
供货总量: 8888 个
发货期限: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
有效期至: 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 2023-05-29 15:33
  询价
详细信息
 深圳社保深圳代理公司,代理深圳劳务派遣用工,深圳人力资源公司

 

劳动用工案例:劳动合同到期了,劳动者提出不续签,单位要支府经济补偿吗?
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七条规定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,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,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,均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
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,劳动合同期满终止,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,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府经济补偿金。

小贴士:

例如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,单位发出书面通知,在维持原有待遇条件的情况下想与员工续约,但如果届时劳动者未答应,是符合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,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”,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,单位不需要向他支府经济补偿金。但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,劳动者不续订,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,单位应当支府经济补偿。

 

 

免费为大家提供全国各地社保政策咨询服务!!

解决用工问题:购买社保、五险一金业务,代签员工合同,发放工资扣个税,管理劳务派遣等。五险待遇:劳动纠纷处理、报销生育津贴、工伤处理申报、养老转移等

业务联系:骏伯黄生

 

手机、V:183 1944 4741     办公QQ:2628459114

 

骏伯集团公司2003年成立、至今有20年外包代理、劳务派遣经验,成立75+家分公司,100多个服务团队、操作网点300+个城市。服务着数万家公司企业的外包服务、人数多达数十万人员的人事管理。公司坐落于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楼!

 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sulu.net/chanpin/show-1056.html,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。
以上就是关于深圳社保深圳代理公司,代理深圳劳务派遣用工,深圳人力资源公司全部的内容,关注我们,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。
询价单
0条  相关评论